重要通知 直接进入网站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起正式开展存量网站(指2010年6月20日前备案成功的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核验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请将如下资料准确发送到邮箱:
a51800@126.com
1. 企业法人的手机、电话、地址、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信息
2.
(1)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电子版发送邮件到:a51800@126.com
(2)网站主办者照片(企业法人的照片),电子版发送邮件到:a51800@126.com
备案照片要求:1、正面免冠,2、单色背景,3、彩色图片长宽为800*800以上(300万相素以上的数码相机照片即可),4、半身照(肩膀需完整呈现!)
(3)备案核验单 请点此处下载,并尽快打印后按要求盖公章、签字后寄到如下地址:
(4)信息安全管理协议,请请点此处下载,并尽快打印后按要求盖公章、签字后寄到如下地址:
212200 江苏省扬中市南园新村7幢505室 陈炳华
收。
3. 以上工作要求在
4.
5.
6. 因没有及时提交真实性核验材料导致的网站被暂停而带来的相关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请广大用户积极配合国家相关政策,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热线: 15952984885
相关新闻: